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不得出售,哪类动物属于保护动植物?

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不得出售,哪类动物属于保护动植物?

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䠭的动物有: – 白臀叶猴 – 熊猴 – 台湾猴 – 北豚尾猴 – 滇金丝猴 – 白肩雕 – 川金丝猴 – 喜山长尾叶猴 – 黑叶猴 – 菲氏叶猴 – 戴帽叶猴 – 蜂猴 – 倭蜂猴 – 白眉长臂猿 – 黑长臂猿 – 白颊长臂猿 – 白掌长臂猿 – 亚洲象 – 雉鹑 – 四川山鹧鸪 – 海南山鹧鸪 – 黑头角雉 – 红胸角雉 – 灰腹角雉 – 黄腹角雉 – 棕尾虹雉 – 白尾梢虹雉 – 绿尾虹雉 – 蓝鹇 – 褐马鸡 – 白颈长尾雉 – 黑颈长尾雉 – 黑长尾雉 – 灰孔雀雉 – 海南灰孔雀雉 – 绿孔雀 – 黑嘴松鸡指名亚种 – 斑尾榛鸡 – 儒艮 – 河狸 – 豹 – 虎 – 雪豹 – 熊狸 – 大熊猫 – 马来熊 – 貂熊 – 紫貂 – 野马 – 蒙古野驴 – 藏野驴 – 双峰驼 – 小鼷鹿 – 豚鹿 – 梅花鹿 – 梅花鹿山西亚种 – 梅花鹿东北亚种 – 梅花鹿华东亚种 – 梅花鹿山东亚种 – 梅花鹿四川亚种 – 梅花鹿台湾亚种 – 泽鹿 – 泽鹿海南亚种 – 海南坡鹿 – 麋鹿 – 黑麂 – 白唇鹿 – 普氏原羚 – 赛加羚羊 – 野牛 – 野牦牛 – 羚牛 – 高黎贡羚牛 – 羚牛陕西亚种 – 羚牛四川亚种 – 北山羊 – 喜马拉雅塔尔羊 – 红斑羚 – 藏羚 – 中华白海豚 – 白暨豚 – 疣鼻天鹅 – 大天鹅 – 中华秋沙鸭 – 小鸨 – 大鸨 – 波斑鸨 – 白鹤 – 赤颈鹤 – 白头鹤 – 黑颈鹤 – 丹顶鹤 – 遗鸥 – 小鸥 – 玉带海雕 – 白尾海雕 – 虎头海雕 – 胡兀鹫 – 黔金丝猴 – 白肩雕指名亚种 – 金雕 – 朱鹮 – 黑鹳 – 白鹳 – 东方白鹳 – 白腹军舰鸟 – 短尾信天翁 – 四爪陆龟 – 鼋 – 鳄蜥 – 巨蜥 – 蟒蛇 – 扬子鳄 (鼍) 白臀叶猴 – 熊猴 – 台湾猴 – 北豚尾猴 – 滇金丝猴 – 黔金丝猴 – 川金丝猴 – 喜山长尾叶猴 – 黑叶猴 – 菲氏叶猴 – 戴帽叶猴 – 蜂猴 – 倭蜂猴 – 白眉长臂猿 – 黑长臂猿 – 白颊长臂猿 – 白掌长臂猿 – 亚洲象 – 雉鹑 – 四川山鹧鸪 – 海南山鹧鸪 – 黑头角雉 – 红胸角雉 – 灰腹角雉 – 黄腹角雉 – 棕尾虹雉 – 白尾梢虹雉 – 绿尾虹雉 – 蓝鹇 – 褐马鸡 – 白颈长尾雉 – 黑颈长尾雉 – 黑长尾雉 – 灰孔雀雉 – 海南灰孔雀雉 – 绿孔雀 – 黑嘴松鸡指名亚种 – 斑尾榛鸡 – 儒艮 – 河狸 – 豹 – 虎 – 雪豹 – 熊狸 – 大熊猫 – 马来熊 – 貂熊 – 紫貂 – 野马 – 蒙古野驴 – 藏野驴 – 双峰驼 – 小鼷鹿 – 豚鹿 – 梅花鹿 – 梅花鹿山西亚种 – 梅花鹿东北亚种 – 梅花鹿华东亚种 – 梅花鹿山东亚种 – 梅花鹿四川亚种 – 梅花鹿台湾亚种 – 泽鹿 – 泽鹿海南亚种 – 海南坡鹿 – 麋鹿 – 黑麂 – 白唇鹿 – 普氏原羚 – 赛加羚羊 – 野牛 – 野牦牛 – 羚牛 – 高黎贡羚牛 – 羚牛陕西亚种 – 羚牛四川亚种 – 北山羊 – 喜马拉雅塔尔羊 – 红斑羚 – 藏羚 – 中华白海豚 – 白暨豚 – 疣鼻天鹅 – 大天鹅 – 中华秋沙鸭 – 小鸨 – 大鸨 – 波斑鸨 – 白鹤 – 赤颈鹤 – 白头鹤 – 黑颈鹤 – 丹顶鹤 – 遗鸥 – 小鸥 – 玉带海雕 – 白尾海雕 – 虎头海雕 – 胡兀鹫 – 白肩雕 – 白肩雕指名亚种 – 金雕 – 朱鹮 – 黑鹳 – 白鹳 – 东方白鹳 – 白腹军舰鸟 – 短尾信天翁 – 扬子鳄 (鼍) – 鼋 – 鳄蜥 – 巨蜥 – 蟒蛇 – 四爪陆龟

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不得出售,以下哪类动物属于保护动植物?

一级保护动物:蜂猴、熊猴、台湾猴、豚尾猴、叶猴、金丝猴、长臂猿、马来熊、大熊猫、紫貂、貂熊、熊狸、云豹、豹、虎、雪豹、儒良、白鳍豚、中华白海豚、亚洲象、蒙古野驴、西藏野驴、野马、野骆驼、 鼷鹿、黑鹿。白唇鹿、坡鹿、梅花鹿、豚鹿、糜鹿、野牛、野牦牛、普氏原羚、藏羚、高鼻羚羊、扭角羚、台湾鬣羚、赤斑羚、塔尔羊、北山羊、河狸、短尾信天翁、白腹军舰鸟、白鹤、黑鹤、朱环、中华秋沙鸭、金雕、白肩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虎头海雕、拟兀骛、胡兀骛、细嘴松鸡、斑尾棒鸡、雉鹞、四川山鹤鸽、海南山鹧鸽、黑头角雉、红胸角雉、灰腹角雉、黄腹角雉、虹雉、褐马鸡、蓝鹏、黑颈长尾雉、白颈长尾雉、黑长尾雉、孔雀雉、绿孔雀、黑颈鹤、白头鹤、丹顶鹤、白鹤、赤颈鹤、鸨、遗鸥、四爪陆龟、鳄蜥、巨蜥、蟒、扬子鳄、新疆大头鱼、中华鳄、达尔鳄、白鳄、红珊瑚、库氏碎磲、鹦鹉螺、中华蛋镰、金斑喙凤蝶、多鳃孔舌形虫、黄岛长吻虫。

哪些国家级保护动物不能贩卖?

现在市面上流行饲养另类宠物,但往往不经意的行为很可能会涉及违反法律,蟒蛇、锦鸡、猴子、貂、鹰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以及外来物种但受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管制的,未经审批都是不能私自作为宠物贩卖或饲养,店主在选择进货时一定要谨慎,市民在选购宠物时也千万要注意。提醒广大宠物店主和异宠爱好者在购进或购买饲养另类宠物前,先做好功课,辨清所购买的“宠物”是否属于违禁品种,而一旦发现兜售珍稀动物的卖家,应及时报警。

另外,野生动物体内有大量寄生虫、细菌、病毒等病原体,接触后可能引发传染疾病,危及人类健康。

所以,不论从遵守法律角度,还是从爱护自身健康的角度出发,呼吁某些“异宠一族”,请对野生保护动物住手!

国家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法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第三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第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
(三)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
(四)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五条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六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九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
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所列的非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参照本解释第三条、第四条以及附表所列与其同属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认定标准执行;没有与其同属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参照与其同科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认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依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核定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

网店售“雪兔子”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为何一直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

不知道这些人是无知者无畏,还是一直在挑战法律的底线。他们敢如此嚣张的公然在网上售卖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就说明我们的监管力度还不到位,遇到这样的事情,就必须要严查。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明明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售卖国家保护的动植物,既然这些商家敢冒者这样的风险去售卖,那么就不用客气,只要查出来一起就要盐城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够让那些在危险边缘试探的人群有所畏惧。
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官方微博15日消息,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已关注到网民反映某网店销售“雪兔子”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信息。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赴甘孜开展现场核实及调查工作,核查结果后续发布。虽然说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已经有相关人员反映出来,而且相关的部门也开始进入调研,我们持续关注这件事情就好了。

保卫濒危植物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既然这群人被利益熏心,敢冒着国家之大不为而犯法。那么,相关部门也一定要加大管理制度,对这种事情严惩不贷。

为什么敢在危险的边缘一直试探?其实就是利益决定的。所以在调查这件事情的时候,不仅要严查卖家,也要严查买家,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我国有哪些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相关法律??????????????????????

专有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其他的法律法规中有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条目的有:《刑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海关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等,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条例。

下面摘录部分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相关法律条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摘录)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七条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第八条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广西牡族目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摘录》第三条从国外进入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物种的,分别按国家重点保护一、二级野生动物进行管理,属附录三物种的,按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第六条工商、公安、海关、动植物检疫、公路、铁路、民航、航运、邮电、旅游、饮食服务等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第八条鼓励对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科学研究工作。

扶持具备资金、场地、技术、种源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及科学研究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野生动物谱系、档案。驯养繁殖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

不得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第十条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第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走私或者非法捕杀、收购、出售、加工、利用、运输、携带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为上述违法行为提供工具和场所。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产品制作、发布广告,不得利用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妨碍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宣传。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1
相关推荐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QQ:243371741,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